关于制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通知

( 来源: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者:wj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31日 )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现就制定2021年度处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目标。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做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  

二、突出重点工作。要紧紧围绕学校年度重点工作,针对基层组织建设、选人用人、职称评聘、财务管理、招生考试、基建修缮、招标采购、科研经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出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止权力滥用的具体责任目标。

三、注重工作落实。通过制定责任书,进一步增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责任意识,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四、相关工作要求。管理服务部门请先将责任书(附件1)中的主要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补充完整,经分管校领导审阅通过后,自行打印签订。教学单位请直接下载责任书(附件2)打印签订。责任书签订完毕并按要求留存后,请于6月15日前,交校纪委一份存档。

地 址:综合楼南423A房间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1352677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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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31日

附件1:管理服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doc

附件2:教学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doc


更新日期: 202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