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执纪审查工作需要,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的引领支撑作用,发现、培养、选拔优秀纪检监察人才,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人才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实效,根据《河南省高校纪工委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校纪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人才库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与对象
(一)遴选原则
坚持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我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限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遴选人数:纪检监察类不少于 3人,文字综合、财务审计、招投标、工程预决算等每类不少于 1人。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中共党员,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秉公执纪,严于律己,保密意识强。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3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业务条件
纪检监察类:须具有谈话、取证、审理等办案实践经验,责任心强,反应敏捷,熟悉党纪和法律法规,具备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所需要的业务能力素质,在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优先。
文字综合类:须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思路清晰,责任心和执行力强,有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附本人近期两篇公文稿件)
财务审计、招投标、工程预决算类:须具有相关专业背景,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了解掌握本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专业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实施方法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以适当方式发布通知,充分宣传发动,广泛动员参与,组织人员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人员名单,填写《省高校纪工委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推荐审批表》(附件1)《省高校纪工委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库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于10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实验南楼423B房间,电子版发送至纪委邮箱jiwei@ncwu.edu.cn。
联系人:郭 勋 电话:15538167771
附件1: 省高校纪工委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库人选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2: 省高校纪工委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库人选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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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1日